【媒体评:#叶非夜郭宇欣纠纷应回到法律轨道#】#叶非夜实名举报郭宇欣偷税漏税# 11月4日下午,叶非夜因爆料郭宇欣私生活问题收到对方律师函;几小时后,她以本名“孔子叶”实名举报郭宇欣涉嫌偷税漏税。时间上的紧密衔接,让这次举报的动机成为舆论追问的焦点。#郭宇欣取证叶非夜#
需要先厘清一个前提:公民依法检举税收违法行为,是正当权利,这一点没有争议。举报是否成立,最终由税务机关依法核查认定。但举报权利有边界,这个边界由法律划出。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的解读区分了“错告”与“诬告”:基于合理线索、善意行使监督权,即使事实有出入,仍属合法举报范畴;只有当举报人明知虚假仍蓄意告发,才越过法律边界。
把这一标准放回事件本身:举报发生在律师函送达后数小时,时间上的紧密衔接是客观事实。这足以让公众提出追问:这究竟是在行使监督权,还是在用公共执法资源为自己的纠纷增加筹码?
但追问的终点,不应该是舆论审判。这起纠纷实际上涉及两条并行的程序线索:税务举报指向税务机关的核查;名誉权争议目前以律师函交涉,若进入诉讼,则由法院审理。两条路径各有各的程序、各有各的举证规则,也各有各的结论标准。
把纠纷交还给法律轨道,税务问题由税务机关核查,名誉权争议由法院审理,双方在各自的程序里陈述、申辩、举证。这比在热搜上争一个“谁对谁错”,更接近公正的本意。叶非夜和郭宇欣之间的是非,最终应该由法律程序来厘清。([原创]记者:郑宗敏;编辑:杨雨桐;审签:艾渝) http://t.cn/AXYA0Az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