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才亮律师
26-11-07 14:01 微博认证: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头条文章作者

土地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昨天出差在广东,有官媒朋友把这篇“坟墓也没人接盘了!北京八宝山,数万坟位到期却无人续缴”的文章转发给我,问我作为行政法学者和职业律师对此有什么看法?http://t.cn/AXYfZsSE

我婉转的谢绝了采访,因为我知道我的观点在官媒上根本就发不出来。虽然我之前在自媒体上有多篇文章谈到了这方面问题,而今我仍然认为中国的土地制度必须改革。这个八宝山也有墓地使用期到了没有后人交费而陷于难堪境地的事情已经有好几年了,这是一个容易引起人们关心的新闻噱头。

我们不能让“生不起,养不起,死不起”成为普通民众难以回避的问题。当下出现这些问题,显而易见的原因就是土地财政,是政府经营城市和垄断土地资源的理念违背了社会发展的规律。

20年前制定《物权法》的时候,就有一批立法者和学者已经预见到了这个问题。所以,人们提出了“土地有限私有”,提出了“永佃权〞制度……等等,在遭遇到阻力的情况下退而求次,制定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的法条。

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土地财政的诱惑力是巨大的,在制定《民法典》的时候,这个问题上出现了徘徊。现状是人活着的时候,居住的房屋面临着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交不起土地出让金而存在风险;人亡故之后能否入土为安同样也成了问题,因为物权法到民法典这期间,我国的殡葬制度改革也摆上了桌面。从推行火葬到不准土葬再到经营性墓园成了人们离开人世的居住地,冷笑话就不可避免了。

怎么办呢?我还是认为,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还是需要用改革的方法来解决。既然人民是江山的主人,让人民生前死后都有安居之地,是一个起码的要求。这些问题的解决不要靠学者们用复杂的理论去兜圈圈,而是要面对实际,尊重常识,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 http://t.cn/RI7nY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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