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联合国第一次海洋法会议通过《领海及毗连区公约》,其中规定,沿海国对其领海(宽度为12海里)享有主权,包括领海上空、海床及底土;外国船舶享有“无害通过权”,但需遵守沿海国法律(如禁止军事演习、间谍活动等)。 http://t.cn/AXa02yC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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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联合国第一次海洋法会议通过《领海及毗连区公约》,其中规定,沿海国对其领海(宽度为12海里)享有主权,包括领海上空、海床及底土;外国船舶享有“无害通过权”,但需遵守沿海国法律(如禁止军事演习、间谍活动等)。 http://t.cn/AXa02yC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