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交警
26-06-17 17:01 微博认证:白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无证驾驶撞人逃逸,高某被警方查获

2026年5月15日16时许,白城市洮北区胜利西路与创业街路口,高某驾驶吉GXXX9L号轿车与行人黄某军及刘某驾驶的吉GXXX0L号轿车发生碰撞,致黄某军受伤、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高某驾车逃离现场。
案发后,民警迅速锁定肇事者高某并对其依法传唤。经调查,高某无证、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发生事故后逃逸,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办案单位依法对高某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行为,做出罚款四千元、行政拘留二十日的处罚。如果伤者黄某军伤情鉴定结论为重伤,高某将涉嫌交通肇事罪面临刑事处罚。

驾驶人驾驶车辆肇事后,切记不要逃逸,否则将造成严重危害——
(1)加重交通肇事后果。如果肇事逃逸,伤者得不到及时救治,容易致残或致死,加重事故后果。
(2)处罚加重。交通肇事属于过失犯罪,量刑较轻,如果肇事后逃逸,犯罪性质则变为主观故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量刑是3~7年有期徒刑。
(3)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秩序。肇事逃逸,交通事故现场得不到保护,事故不能及时妥善处理,会严重干扰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白城交警提醒
交通肇事逃逸绝非“逃避责任的捷径”,而是“加重责任的深渊”。从刑事重罚到终身禁驾,从全额民事赔偿到商业险拒赔,逃逸行为将导致全方位的法律责任叠加。法律明确规定,事故发生后,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主动报警是驾驶人的法定义务,也是避免责任升级的唯一正确选择。任何心存侥幸的逃逸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付出无法挽回的代价。

初审:王 可

复审:张 博

终审:贺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