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攻坚行动:侥幸心理不可取!无证驾驶私家车驶入高速被查获】2026年6月15日晚8点35分,执勤民辅警按照勤务部署,在搬罾收费站出口对下高速车辆开展常态化车辆核查、驾驶人证件查验工作。核查过程中,一辆川R号牌小型普通客车驶出收费站,驾驶人面对证件查验时神色慌张,无法当场出示机动车驾驶证,言语含糊无法说明驾驶证相关信息,存在明显无证驾驶嫌疑。执勤民辅警立即将该车引导至安全区域开展进一步核查。经核查,涉案车辆登记所有人为李某妻子。事发当日,李某受朋友委托,答应无偿帮朋友运送物品,因贪图便利、心存侥幸,明知自己没有C1驾驶证、不具备合法驾驶资格,仍擅自驾驶妻子名下私家车驶入高速公路,行驶至搬罾收费站下高速时被现场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百日攻坚行动# @四川高速交警五支队 http://t.cn/AXSUF1b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