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交警
26-06-22 18:52 微博认证: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官方微博

【案例曝光!超员“驶”不得→】#百日攻坚行动##拒绝超员驾驶#

案例一

2026年5月4日10时26分许,乐山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直属三大队执勤民警在市中区安谷镇南新大道设立检查点,查获川LM***9小型汽车。
经核实,该车核载7人,实载8人,超员1人。驾驶人张某构成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达20%的违法行为。
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驾驶证记6分。

案例二

2026年6月4日15时14分许,犍为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在犍为县石溪至泉水2公里500米处巡逻时,查获川L8***4正三轮载货摩托车。
经核实,该车核载1人,实载4人,超员3人。经查,罗某某准驾车型为C1。驾驶人罗某某构成驾驶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机动车的两项违法行为。
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50元的行政处罚,驾驶证记9分。

案例三

2026年6月5日09时15分许,犍为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在犍为县塘芭环线4公里100米处巡逻时,查获川LZ***7正三轮载货摩托车。
经核实,该车核载1人,实载4人,超员3人。驾驶人龙某某构成驾驶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
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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