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广安
26-06-25 16:11 微博认证:广安市公安局官方微博

【红绿灯下“碰碰车”,转弯失误担全责】#百日攻坚行动# 6月18日22时40分许,胡某驾驶川XU***A小型轿车,行驶至广安区广恒路29公里600米处(三岔路红绿灯路口)右转弯时,因未确保安全且操作不当,车头与停在对向车道等待红灯的蒋某某驾驶的川XH***9小型轿车车头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认定:胡某驾驶机动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 车辆转弯时驾驶人应注意控制车速,确认安全后再匀速通过,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四川交警 http://t.cn/AXSKqA5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