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推进海船开航“一件事”】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实施海船开航“一件事”的通知》(简称《通知》),共同推进海船开航“一件事”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办结,提升政务服务效率,便利航运企业,助力航运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
《通知》要求,深化海事政务服务模式创新,积极推动海船开航办事流程最优、办事材料最简、办事成本最小,对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实行申请表单“多表合一”,办事申请“一次提交”。
在优化跨部门业务办理流程方面,推行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等海船开航“一件事”事项办理“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服务模式。海事管理机构要清楚告知容缺事项、容缺材料、容缺情形、容缺时限等要求。船舶所有人做出书面承诺后,可暂免提交相应材料,海事管理机构予以容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通知》强调,加强证书信息共享共用,加快推进“海事通”APP中海船开航“一件事”功能开发,积极接入船舶保险单、保险证明等数据信息,实现船舶所有人提交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等申请的智能预填、智能提醒、智能预审。推进船舶国籍证书电子证照共享应用,通过信息推送、线上查询等方式,实现保险机构及时获取证书信息。鼓励保险机构开展船舶保险单和保险证明电子化工作,按照统一格式出具电子凭证,电子凭证与纸质材料具有同等效力。(甘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