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警
26-07-07 17:33 微博认证: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官方微博

【百日攻坚行动:交叉路口需慢行 相撞事故很受伤】2026年6月25日10时18分许,王某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二轮轻便摩托车,沿资阳市雁江区国道321线由丰裕场镇向敲钟场镇方向行驶,行至该三岔路口左转弯时,未减速观察、礼让对向直行车辆,强行驶入对向车道,与张某某驾驶的粤C号牌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
经调查认定:王某某存在无证驾驶、转弯未让直行两项违法,是事故主要成因,承担主要责任;张某某驾车行经路口时未按规范减速观察,违反交叉路口通行规定,承担次要责任。
#四川交警提醒# 路口通行须严守“转弯让直行”“减速慢行”等基本规则,无证驾驶属严重违法。请广大驾驶人持证上路,行经路口提前减速、注意观察、文明让行,杜绝侥幸心理,共同维护道路通行安全。#百日攻坚行动#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四川资阳公安交警 http://t.cn/AXoRVd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