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巨野县法院
26-07-16 09:23 微博认证:山东省巨野县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早安[超话]##早安##普法课堂#【治安管理处罚法知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之前,应当由从事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二)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
(三)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公安机关中初次从事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http://t.cn/AXK9FkG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