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
26-09-20 08:21 微博认证: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

【浙江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名称管理】#民生视角#医疗机构名称核准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的重要职能。医疗机构名称需经核准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使用。医疗机构应规范使用第一名称,不得自行命名医疗机构名称并对外挂牌、推介等;不得以“院中院”或未设置机构的名称作为对外名称,如“某某医院脑科医院”“某某医院肝胆胰外科医院”“某某质子肿瘤医院”等。@健康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