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应东航空姐被要求下跪道歉#:乘客已经超出合理维权的范畴,涉嫌侮辱他人[并不简单]】#空姐跪地道歉事件目击者发声# 据极目新闻,9月28日晚,东航合肥飞大连的航班上,一名空姐推餐车送饮料时轻微碰到一名男乘客手肘。目击者张先生称,被碰位置没出血、不严重,乘务长立即拿来冰袋敷上。但却遭到乘客刁难:空姐当场道歉后,男乘客嫌“道歉迟了”并持续咆哮,提出“要么让我踹一脚”的要求。空姐最终崩溃大哭,双膝跪地求对方踹自己以求“心理平衡”,据张先生观察,空姐跪了两三次且持续很久。
很多人想问,乘客这种步步紧逼,要求对方下跪道歉的行为,在法律上怎么定性?@ 钱江视频 记者就此采访了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律师进行如下解读:
首先,每个人都享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哪怕是服务行业工作人员,也不例外。乘客确实被轻微磕碰,有权利提出合理诉求,但要求他人下跪、或者提出踹人这种要求,已经超出合理维权的范畴,涉嫌侮辱他人。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触及寻衅滋事,面临治安处罚。假设乘客真的动手踹人,造成伤情,还会承担更重的法律责任。而在没有实质人身损害的前提下,直接要求专车陪同就医,这项诉求很难得到法律支持。
其次大家也在思考,为什么空姐宁愿下跪,也不愿把事态升级?很多网友提到航空行业的投诉考核机制。这里要说明:航司可以设置服务考核规则,但任何内部制度,都不能要求员工放弃人格尊严。服务有服务的规范,但尊严没有高低之分。航空公司需要厘清一个边界:区分乘客的合理投诉和客舱恶意闹事,不能简单以投诉结果来追责一线乘务人员,企业同样有义务保护员工的人格尊严与人身安全。
还有一个细节,现场目击者原本拍摄视频发声,后续却删除视频,称电话被打爆。如果有人持续骚扰、恐吓目击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同样违反治安管理相关法律。
律师提醒:维权要守住法律底线。遭受损害可以理性协商、保留证据、依法维权,但不能借着维权名义侮辱、胁迫他人。服务行业的工作人员,提供服务不等于放弃人格尊严。企业在做好服务管理的同时,也应当成为一线员工的后盾。戳更多#东航称男子睡觉时被餐车蹭碰惊醒#>> http://t.cn/AXWX9J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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