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号车库
26-10-28 18:04 微博认证:汽车博主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10 月 28 日,人民日报刊发评论《停车收费要算清「分钟账」》,点名「向上取整」式停车收费:停车时间刚越过一个节点,账单就「跳档」,61 分钟按 2 小时收。评论认为,电子支付、车牌识别和智慧停车系统已经普及,精确记录进出时间、自动算费不再困难,继续沿用粗放计费「就缺少充分理由」。「多停一分钟多收一小时」随后登上微博热搜。

今年以来,几座城市已经调整或正在调整停车计费规则,大家可以对照看看:

杭州:据人民日报评论,部分公共停车场从「向上取整」改为按分钟计费。

上海: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今年 6 月 10 日就道路停车收费政策优化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为公示之日起 10 日内。方案拟规定在道路停车场(同一路段内)停放 15 分钟(含)以内免费,超过 15 分钟的从开始停放时间起计费;单台车辆在全市范围内每个自然日可享受 2 次短时免费停车。截至 10 月 28 日,上海市发展改革委还没有发布正式文件,方案仍是征求意见稿,尚未正式印发,也没有施行日期。

广州:《广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穗发改规字〔2026〕6号)9 月 1 日起施行。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计费单位从半小时缩短到 15 分钟,不足 15 分钟按 15 分钟计;进场不超过 15 分钟(含)免费。适用范围包括道路停车泊位、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公办学校等单位的配套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经营者可参照办法依法自主确定计费单位、计费时段、减免政策等;住宅停车场依照《广州市停车场条例》实行适用议价规则的市场调节价,议价规则另行制定。

此外,据人民日报评论,江西南昌、湖南长沙等地也优化了城市道路停车管理细则。
再来分享几条实用提醒:

1. 进场前先看收费公示牌,重点看计费单位(按分钟、15 分钟还是 1 小时)、免费时长和计费起点。

2. 免费时长和计费单位是两回事。以广州规则为例,停车超过 15 分钟后从开始停放时间起计费,不足 15 分钟的部分按 15 分钟算。

3. 快到计费节点时,可以留意一下出场时间,少付一个计费单位。

4. 觉得收费和公示不一致,可以保留缴费凭证,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如拨打 12315)。

人民日报评论也提到,下一步应把收费标准、免费时长、计费起点、投诉渠道都公示清楚,避免「按分钟计费」执行中出现新的不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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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