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30日,《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GB 44721-2026)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发布,首次以法规形式要求L3级自动驾驶车辆必须具备驾驶人接管能力监测功能,标志着驾驶员状态监测从“选装配置”上升为“安全底线”。

  一、国标落地:驾驶员监测成为强制性要求

  7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发布,拟于2027年7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适用于搭载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和L4级(高度自动驾驶)系统的M类、N类车辆,不适用于自动泊车系统。其中明确规定,对于L3级自动驾驶系统,车辆必须配备驾驶人接管能力监测功能,确保系统在需要接管时能够准确判断驾驶人状态。

  安全底线:自动驾驶系统安全水平至少达到正在承担动态驾驶任务的合格且专注驾驶人的水平。

  试验验证:车企须在量产前完成仿真、场地及道路试验,确保试验资源满足研发验证要求。

  全周期管理:从安全方针、风险管理、安全保证、安全提升四个维度建立覆盖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及部署后全过程的保障机制。

  二、从辅助到监管:行业逻辑正在重塑

  国标的出台直接回应了行业长期存在的争议——车企能否依靠量产车主充当“免费测试员”来优化自动驾驶算法。有观点指出,自动驾驶不是手机App,判断失误可能危及生命,消费者买车不应成为车企的“小白鼠”。新规明确,车企必须在量产前完成充分测试,不能再以“百万用户帮忙训练模型”作为规避安全责任的说辞。

  数据闭环:未来竞争的关键不是宣传力度,而是能否建立安全的数据闭环,确保交车后不拿用户当实验品。

  测试边界:自动驾驶的AI算法问题常隐藏于极端场景,既不能堵死真实道路数据迭代路径,也不能让消费者承担测试风险。

  国际接轨:我国牵头制定的联合国自动驾驶系统全球技术法规于2026年6月获批,中国标准在核心技术要求上与国际协调一致,同时更贴合国内交通环境。

  三、用户告知与责任边界迈入清晰化

  国标强化了人机交互与用户告知要求,明确车企须通过产品说明书、官网、车载显示终端等渠道清晰告知用户驾驶自动化等级、能力范围、局限性、控制策略及用户角色转换要求,防止误用滥用风险。与此同时,法律层面仍坚持驾驶员负责制——目前市面上所有辅助驾驶在法理上均由驾驶员承担责任,辅助驾驶提升的是舒适度和大概率安全防范,但绝非100%保障。

  功能边界:车企不得夸大营销,必须向用户说明功能边界、接管责任,防止用户误解。

  使用警示:路面情况复杂、天气不佳或身体不适时,应优先选择人工驾驶。

  监管方向:工信部将持续完善自动驾驶试验方法、安全事件数据交互与管理系统等配套标准,加快构建完整的智能网联汽车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