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理与传感器

  感知层:依靠毫米波雷达、摄像头或激光雷达实时监测前方障碍物距离与相对速度,持续计算碰撞时间(TTC)。

  决策层:当TTC低于预设阈值时,系统先发出声光预警;若驾驶员未响应,则自动施加制动力。

  执行层:通过ESP车身稳定系统主动建立刹车油压,无需驾驶员踩踏板即可减速,部分系统还能根据距离分阶段递增制动力。

  二、触发条件与速度边界

  速度范围:AEB并非全速域有效。以问界新M7 Plus为例,其AEB工作范围为4~85km/h,超过此范围系统不介入。

  目标类型:主要识别前方车辆、行人及部分骑行者;对静止障碍物、横穿车辆的识别能力因传感器方案而异。

  驾驶员干预:若驾驶员同时踩下加速踏板或大幅转动方向盘,部分系统会退出制动,将控制权交还给人。

  三、与辅助驾驶的边界

  功能定位:AEB属于L2级辅助驾驶的一部分,是“最后一道防线”,不能替代驾驶员的持续观察与及时制动。

  使用前提:系统正常工作依赖传感器清洁、标定准确,雨雪、浓雾或强光条件下性能可能下降。

  责任归属:驾驶员始终是车辆操控的第一责任人,AEB是降低风险的辅助手段,而非自动驾驶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