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南浔不迷路 26-01-30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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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晨助理已触及行政违法##金晨撤销理赔可免行政处罚吗# 结合警方通报和法律专业解读来看,这起事件的法律边界其实很清晰,核心要厘清三个关键问题,也能解答大家最关心的“撤销理赔能否免罚”的疑问。首先,警方已明确助理徐某青谎称驾驶员的行为,已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虚假陈述干扰行政执法机关办案,法定的处罚结果是5-10日拘留、200-500元罚款,这一行政违法的定性是确定的,且本案因未达刑事立案标准,彻底排除了包庇罪、保险诈骗罪等刑事犯罪可能,这是基础事实。

其次,关于金晨本人撤销理赔、全额承担损失的行为,能否成为免除行政处罚的理由?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从法律逻辑来看,行政处罚关注的核心是是否存在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以及是否干扰了正常执法秩序,而非损害是否被赔偿、理赔是否被撤销。金晨撤销理赔只是解决了事故的民事赔偿问题,民事责任的承担无法替代或排除行政机关对违法驾驶、虚假陈述相关行为的行政评价,这是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本质区别,不能混为一谈。同时需要明确,警方已核实本案不存在实际理赔行为,也就不存在骗保的事实,因此撤销理赔的行为本身并非针对“骗保”的补救,自然也无法成为免罚的依据。

再者,金晨的行为边界与责任认定,目前来看警方通报中无任何其指使顶包的证据,因此其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存在行政违法的潜在风险。一方面,其因受伤就医离开现场并安排助理留场报警的行为,并非法律意义上的“肇事逃逸”,逃逸的核心是为逃避法律追究而离开,正当就医的行为受法律认可;但另一方面,若调查证实其对助理的虚假陈述存在默许、放任的情形,那么这种行为也属于干扰交警依法调查,同样可能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这一点仍需等待警方的进一步核查结果。

此外,还有一个细节值得关注,有律师提及普通交通违法的行政追责时效为6个月,本案事故发生于2025年3月,如今已超时效,这一点或许会成为后续责任认定的关键考量因素。而从公众人物的角度来说,这起事件也给所有公众人物提了个醒:遵守交通法规是底线,面对事故更应主动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如实陈述事实,任何试图通过虚假陈述规避责任的行为,不仅会触碰法律红线,更会因自身的公众影响力,放大行为的负面影响,这也是金晨此次致歉中提到的“承担公众人物社会责任”的核心要义。

总的来说,本案的法律定性不会因“撤销理赔”“全额赔偿”发生本质改变,助理的行政违法已定性,金晨的责任则需等待警方对其主观过错的进一步核查,而这起事件也让更多人看清了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法律边界,并非简单的“赔钱了事”,更不存在“补救即可免罚”的情况。(视频来源:看看新闻) http://t.cn/RyhQyxm http://t.cn/AXq8lUz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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