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部青衣 26-02-03 08:59

从响水月港大桥垮塌到盐城金大洋工程违法分包的拷问

——谁在纵容“无资质包工头”吞噬公共安全?
作者王碧言论

一、血的教训:响水月港大桥垮塌背后的“资质黑洞”

2026年2月2日,江苏响水连申线月港大桥突发系杆拱梁塌落事故,造成2死3失联。这座由中铁十二局承建的桥梁,尚未竣工便成为“夺命工程”。尽管事故调查尚未公布最终结论,但公众的质疑已直指核心: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施工方是否具备资质?

类似案例并不鲜见。2025年6月,东南沿海某交通工程因违法分包被查处,施工方将路基、桥梁工程分包给无资质企业,最终导致安全隐患。这些事件共同暴露了一个致命逻辑链:资质缺失→偷工减料→质量崩塌→人命关天。月港大桥的悲剧,是否只是冰山一角?

二、盐城金大洋工程:破产重整中的“资质游戏”

在盐城金大洋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案中,一场更隐蔽的“资质黑幕”正在上演。据债权人披露,破产管理人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竟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园中原公司”。更荒诞的是,当债权人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时,南京市玄武区司法局以“不属于职责范围”为由拒绝受理。而当投诉转向住建部门后,盐城的住建部门至今未作回应,投诉书如石沉大海。

这一事件折射出两大痼疾:

1. 司法监管失灵:管理人滥用职权,将工程违规发包,司法行政机关却以“程序瑕疵”推诿塞责,而不是将投诉事项移送至有关部门处理。
2. 住建部门不作为:投诉人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提交书面投诉,却在15个工作日的法定期限内未获任何答复,暴露出行政效率与法治精神的严重背离。

三、制度性溃败:违法分包为何屡禁不止?

从响水月港大桥事故到盐城金大洋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的乱象背后,是制度性溃败的深层逻辑:

- 利益驱动下的权力寻租:管理人、承包商、监管部门形成利益链条,资质审查沦为“盖章游戏”。如盐城某破产案件中,管理人虚增“共益债权”,将14.1亿元资金去向成谜,暴露出财务监管的全面失守。
- 法律执行的象征性威慑:尽管住建部多次开展转包分包专项整治(如2022年查处6394家企业),但基层执法往往“选择性作为”。金大洋债权人投诉无门、月港大桥事故的发生,正是监管惰性的缩影。
- 破产程序的“合法化”掩护:破产重整本应是市场出清的法治手段,但在盐城金大洋案例中,管理人通过伪造文件、隐瞒事实,若不是园中原公司在诉讼主动陈述挂靠施工,在将违法发包包装成“自救方案”曝光于天下,使法律程序沦为犯罪工具。

四、安全悖论:未塌之桥与已塌之桥,谁更危险?

月港大桥的垮塌引发社会震动,但更需警惕的是“未塌之危”:

- 金大洋工程的“定时炸弹”:若是无资质包工头施工完成,鹿鸣学苑等项目极可能成为下一个“月港大桥”。债权人估算,该项目售房资金超8亿元,却不足支付工程款,挂靠施工者却无资质,质量安全谁来负责!施工方丶管理人丶人民法院?
- 系统性风险的蔓延:据住建部统计,全国80%以上的建筑工程存在转包分包行为。从响水到盐城,从桥梁到住宅,无数“带病工程”正潜伏在城市化进程中,随时可能引爆。

五、破局之道:以“终身追责”重构安全防线

要终结“资质游戏”,需从四方面破局:

1. 立法严惩:修订《建筑法》,对违法分包实行“双罚制”——既罚企业,更追究管理者刑责。参考浙江“质量终身责任制”,将项目经理、监理等纳入终身追责名单。
2. 监管革命:建立“穿透式监管”机制,利用区块链技术追溯资金流向,强制公开工程全流程数据。如沈阳推行“智慧工地”系统,实时监控建材检测、工序验收。
3. 司法纠偏:设立“工程安全巡回法庭”,对重大案件提级管辖。盐城金大洋案中,应异地审理管理人涉嫌犯罪问题,切断地方保护主义干扰。
4. 公众共治:开通“工程质量随手拍”举报平台,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监督。如沈阳对桥梁限载设施、超载治理的数字化改造,值得推广。

结语:安全不是选择题,而是生死题

月港大桥的废墟上,2条生命消逝;金大洋工程的暗箱中,无数人的血汗钱可能血本无归。当“资质审查”沦为形式主义,“安全红线”异化为权力寻租的遮羞布,我们失去的不仅是工程,更是对法治的信仰。唯有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将“终身追责”嵌入每一根钢筋、每一方混凝土,才能让“质量重于泰山”从口号变为铁律。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