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万拆迁款变勒索案维持原判#】#180万拆迁款被控勒索案二审维持原判#山东淄博兄弟俩在老房拆除22年后,获得180万拆迁款变勒索金,分别被判7年、10年,该案件引发关注。2月6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当日上午二审开庭宣判此案。6日上午,@扬子晚报 从被告人家属宋女士处获悉,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据此前报道,1998年,山东淄博西山村进行旧村改造,宋某全、宋某国兄弟家的老宅被拆除。宋家兄弟称,其房屋拆除前未签订拆迁协议。事后,村里开具证明,给予宋家4000多元补偿。但宋家兄弟认为补偿面积与实际不符,少了130多平方米,且补偿仅针对地上建筑,未涉及宅基地使用权,因此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2020年,宋家兄弟与时任淄博市淄川区城南镇西山村党支部书记宋某某签订《宅基地补偿协议》,获得180万元款项。宋家兄弟始终认为这是“迟来的拆迁补偿”。
2023年,西山村党支部书记宋某某报案称被敲诈勒索,宋家兄弟被带走调查。2025年6月24日,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宋某全、宋某国犯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十年。随后宋家兄弟提起上诉。(记者 徐韶达 剪辑 周嘉楠) http://t.cn/AX56hXy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