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闪闪 26-02-14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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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刘虎案最新通报:
舆论监督应以事实为依据

今日,成都市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针对刘某、巫某某网帖中反映的蒲江县委书记蒲某某“逼死教授”“搞垮企业”等问题进行了逐一回应,厘清了事实真相,刘虎文章很多内容与事实不符。警情通报也一并发布,刘某等人取保候审。

这场由知名自媒体人被刑拘引发的舆论风波,关乎当事人的命运,触及舆论监督的边界、公民言论的底线,值得理性审视。

回应与真相
此次联合调查组的通报,最值得肯定的便是“直面疑问、详实回应”的态度,打破了信息壁垒,回应了网民关切,化解了公众困惑。

关于“搞垮企业”的说法,通报详细还原事实。

经核查,蒲江县相关招商项目并非“领导换届就变脸”,而是该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存在未按规定完善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且部分建设内容涉嫌违规的问题。

通报详细披露,项目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企业需配合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而企业在未完成合规审批的情况下擅自施工,相关部门多次督促整改无果后,才依法采取停工措施,全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单方面否定协议”“搞垮企业”的情况。

针对刘某、巫某某贴文中最具煽动性的“逼死教授”指控,通报给出清晰回应。

2021年四川师范大学教授庹继光坠亡后,警方第一时间介入调查,最终排除刑事案件可能,死因已有结论,且家属对死因亦无异议。刘某、巫某某将教授坠亡与时任成华区区长蒲某某强行捆绑,翻炒旧闻,存在刻意误导、恶意诽谤之嫌。

刘某、巫某某仅凭企业负责人的单方陈述,未核实任何官方材料,以“脑补式”推理抹黑地方官员、歪曲政府行为,其文章看似“为民发声”,实则缺乏事实支撑,很大程度上系主观臆断。这种做法,也不符合新闻调查的基本职业操守。

联合调查组详实的回应,可以让公众更好地看清事件的真相,遏制谣言的进一步传播。

监督与边界

透过刘某、巫某某案,应明确一个核心原则:舆论监督有边界,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绝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舆论监督是公民的合法权利,是推动社会进步、遏制权力滥用的重要力量,应该始终支持正当、合法的舆论监督。那些基于事实、客观公正的报道,那些敢于揭露真相、维护公平正义的发声,值得被尊重、被支持。

但这并不意味着,任何人都可以打着“舆论监督”的幌子,行诬告陷害、非法牟利之实。

刘某曾有调查记者的从业经历,本应比普通人更清楚“新闻的生命是真实”,更明白舆论监督的底线是什么。但他转型自媒体后,摆脱了媒体机构的采编审核、法务风控约束,一些做法涉嫌“有偿发文”“捏造事实”,显然是有悖于职业伦理。

从警方前期通报中,我们不禁猜测,刘某的写作与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直接的经济对价关系,如果有,那么选题并非基于公共利益判断,而是“谁付费、为谁写”,这种模式早已不是新闻报道,而是典型的有偿舆论操作,既违背新闻伦理,也可能触犯法律。

真正的舆论监督,是基于事实的客观批评,是为了推动问题解决、维护公共利益,而不是捕风捉影、煽动情绪、制造对立;真正的为民发声,是理性客观、依法依规,而不是歪曲事实、诬告陷害、谋取私利。

在网络上,要警惕那些打着“监督”旗号、捏造事实抹黑他人的行为,以及那些借助舆论共情、煽动公众对立的操作。在当下人人都是麦克风的年代,人人都可能被抹黑,可能成为受害者,所以我们每个人都要勇于反对恶意抹黑。

这些行为和操作,损害的是公众对舆论监督本身的信任,破坏的是健康的舆论生态,当然最终也会葬送自己的前途。

理性与法治

刘某、巫某某案发之后,网络上一度引发关注。
必须正视,事件发酵以来,舆论场上出现了多种声音。有人凭“前调查记者被刑拘”的标签盲目站队,指责“监督被打压”;有人未经核实转发刘虎的不实文章,扩大谣言传播范围;有人被情绪裹挟,发表极端言论,加剧舆论对立。

但在这样做的时候,他们并没有意识到,可能误导更多人,最终损害的是整个社会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生态。

刘某、巫某某案是自媒体时代舆论监督与法律边界碰撞的一个典型案例。它提醒我们最重要的是,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理性的舆论生态,让舆论监督真正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而不是让舆论监督因沾染铜臭而变味。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