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锡进 26-02-15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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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联合调查组昨晚发通报,基本否定了刘虎和巫英蛟之前所发文章对地方官员的指控。但是同一天晚上,成都市警方宣布对刘虎和巫英蛟取保候审。春节马上就到了,我认为这是成都市官方的处理是妥当的。
网上流传一个刘虎的个人朋友圈截图,上边说,“因个人原因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深表歉意,具体情况以通报为准。”老胡无法核查这个截图的真假。

刘虎和巫英蛟1月29日在网上发布《曾逼死教授的四川县委书记,如今又把招商企业逼向破产》一文,矛头直指成都市蒲江县委书记。两人随后在2月1日被成都警方抓捕,以诬告陷害罪和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此事产生很大影响。

成都市联合调查组周六晚上发调查通报,指出刘、巫文章中反映的“逼死教授”、滥用职权打压企业等问题,均“不属实”。

当前反腐高压和严厉追责的大环境下,老胡相信成都市联合调查组发布的通报是严肃、真实的。

尽管刘虎曾是调查记者,但是运营自媒体账号,能帮助其开展揭露性调查报道的资源与之前已无法相提并论。鉴于他仍然在公众中保留了部分调查记者的光环,他理应在个人继续从事揭露性工作时格外谨慎,正视自己因调查手段有限而更容易出错的现实,努力防止错控他人,这不仅会对当事人造成伤害,也会给他自己的名声,包括给调查记者的声誉造成损害。

成都警方在刘虎、巫英蛟已被证明错控当事人的情况下,同意对刘、巫二人取保候审,我要对这种法律框架下的宽容表达个人的支持。取保候审有可能成为事情的转机,因为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之后,检方不再起诉的先例是有的。在刘虎本人身上就曾发生过。

社会上有人对官员的腐败和滥用职权进行指控,按理说,即使指控错了,官方也应多包容。然而中国与西方不同,在西方可以随便指责官方,但那里是谁指控,谁举证。西方没有一个要负总责的“官方”,也没有哪个机构要对“舆论”负责。所以经常是不骂白不骂,骂了也白骂。对错控的人除了有一时的舆论压力,常常并无实质损害。但是中国不一样,一旦形成指控公职人员的舆论,官方通常要成立调查组,拿出权威结论。这已成为当下惯例性的普遍做法。

刘虎作为有影响的自媒体人,比普通人更容易制造舆论的聚焦,这是一种舆论权力,同时也是巨大责任。事实准确永远是调查性报道的生命线。自媒体也应有自己的严谨核查机制,珍惜自身信誉。

说实话,刘虎继续从事揭露性调查,挺不容易的,当他再次被抓捕时,不少人都会有很复杂的感受,包括对他的同情。但是想想那位被诬陷了的县委书记,难道他不冤枉吗?成都市为了这个案子,不得动用很大的力量,消耗了人力财力,这应是秩序鼓励的吗?

中国的法治总体上是以维护公平正义为目标,平等地对待所有人,西方语境下的法治往往成为富裕阶层维护自身利益的工具。在中国,媒体监督也好,司法调查也好,也包括政府的行政力量,都是为了公平正义这个目标。

调查报道还是应该主要由现职的媒体调查记者去做,他们能够调动的资源肯定比自媒体要多,而且有编辑部帮着把关,出严重错误的几率要小得多。比如新京报不久前揭露湖北襄阳宜昌两地精神病院的管理十分混乱,官方调查结果出来后,虽然也有一些出入,但是该报道总体上没有失实,它推动了湖北乃至全国精神病院的治理。

在中国,媒体调查成为纪检调查和司法调查前奏的几率非常高,所以责任重大。媒体调查不光是发起性的揭露报道,还有很多应当是出了一个事件,引起公众高度关注,有大量信息需求的情况下,媒体加入进来,厘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呼应公众的关切。

我们的调查报道总体来说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在当前情况下,每一篇被事后证明总体准确的调查报道都会提供信心,推动这项重磅新闻业务的发扬光大。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