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如__ 26-02-18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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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是法律体系里最核心的部分。无论是古代还是民国,都有完整的刑法典。但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废除了旧中国的法律体系,此后长达30年,却一直没有属于新中国的《刑法》。直到1979年7月,新中国第一部刑法才正式出台。

为什么1949到1979年会长期没有刑法典?因为稳定的法律会被认为束缚当时各种政策与政治运动的开展。在这30年里,公检法机关形同虚设,定罪主要依靠政策、条例和运动,而不是一部稳定、明确的刑法。

也正因无法可依,才酿成了大量冤假错案,一句话、一个观点都可能轻易入罪,甚至付出生命代价。比如:方忠谋因替刘辩护,被亲生儿子举报后遭枪决;韩光弟只因说“所谓圣物芒果和红薯没什么两样”,就被判处死刑。当然,这样的悲剧,远不止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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