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初中生扶摔倒女子遭索赔22万#【#善意救助与侵权责任如何界定#】 近日,福建莆田,一女子骑自行车拐弯时摔倒,两名初中女生路过帮忙扶起,后续陷入纠纷。据通报,该事故为“无接触事故”,女子因避让白色轿车操作不当摔倒,负主要责任;两名女生因未满16周岁违规骑电动车、转弯未让直行,被认定负次要责任。摔倒女子索赔22万余元,含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女生母亲称孩子因此产生严重心理阴影。案件将于2月26日开庭审理。
【媒体声音】 这一事件核心在于善意救助与法律责任的界定。根据《民法典》第184条“好人条款”,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对善意行为的明确法律保护。同时,《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侵权责任需以过错为前提。本案中,女生违规骑行确有过错,但与女子摔倒的因果关系仍需法院进一步认定。22万元索赔金额远高于常规损失,需提供完整证据链证明。
此次开庭不仅关乎双方当事人权益,也将对善意救助的法律边界作出重要阐释,期待法院依法公正裁决,既守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让公众的善良不再被辜负。#女儿扶人遭索赔22万妈妈发声# http://t.cn/AXt3v9l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