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彩礼这个问题,我们的法律现在确实是比较模糊。按说从社会主义的角度来看,婚姻应当是双方合意,人不应该被金钱异化或者物化。但客观执法时,又是按照共同生活时间来酌情判定,这必然是有漏洞的。
如果真的要整治彩礼,可以考虑以刚性方式强硬打击彩礼,比如以下几种办法:
1、宣布彩礼为非法,不受法律保护。所有彩礼一律视为赠与,不支持退还。
2、宣布彩礼为非法,不受法律保护。只要离婚,无论共同生活多久,所有彩礼一律退还。
3、彩礼合法,但为移风易俗,需要征收高额彩礼税,不足1万元的部分免税,1万元以上的部分税率95%,由收取彩礼一方支付。如果偷逃税款,夫妻双方或者其他人可以举报,举报属实者可获得10%奖励。
可以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比如规定从2026年3月1日之后的婚姻登记所产生的彩礼纠纷问题都要按此办理。
当然了,不是说上面的做法就一定能行,肯定还是比较粗糙的,要进一步打磨才能真正实行,也不一定真的能做到这么刚性,但思路的大方向上,应该是向着移风易俗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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