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打赏的又一个新案例。
成都新都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确认私下转账可退,但167万直播打赏款不用退。明确了网络直播打赏的消费属性与私下大额转账的赠予边界。#打赏女主播167万发现已婚起诉退款#
法院认为,根据聊天记录可知,双方聊天频次多,且聊天内容有“宝宝,在忙”“想你了”等表述,即使双方没有建立恋爱关系,也暧昧不清。
同时,对于瞿先生而言,他向陈女士转款具有明确的目的性,虽没有以结婚为目的,但却是为了与陈女士建立恋爱关系。而陈女士不明确告知自己已婚,仍与瞿先生暧昧不清,导致瞿先生误以为可以通过追求与之建立恋爱关系,这种若有若无的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根据《民法典》规定,陈女士应当返还全部私下转账款项。
关于抖音平台167万余元的打赏问题。法院认为,瞿先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充值购买虚拟礼物打赏,是为了获取主播的感谢或其他用户的评价,从观看表演及打赏中获取情绪价值和心理满足,属于网络服务消费行为,而非无偿赠与。陈女士的直播行为合法,瞿先生的打赏是自主自愿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陈女士无需返还打赏款项。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