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通 26-03-17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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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员工酒后死亡家属诉共饮人被驳回#最近佛山那个KTV案子判了,家属索赔35万被驳回,网上吵得挺凶。捋一下怎么回事:

2024年3月,一个KTV女销售进包房推销酒水,陪6个顾客喝了酒,后来在包房休息,第二天被发现人没了。家属起诉顾客没尽照顾义务,索赔35万。法院直接驳回了。

为啥不赔?判决逻辑其实很清楚——女销售是工作推销,跟顾客不是朋友聚会喝酒的关系。顾客没主动劝酒、没灌酒、没强行留人,凌晨1点就正常离开了,清洁工2点半还看到人在房里哭,当时身体没异常。顾客走的时候根本想不到后面会出事,过失都谈不上,拿什么赔?

这类案子现在司法口径挺明确:共同饮酒担责的前提是有过错行为。你明知对方不能喝还硬劝、人醉了你扔路边不管,这种才要负责。但人家正常消费,销售自己为了业绩过来陪酒,成年人喝酒什么风险自己不清楚吗?

有人问家属为啥不告KTV。工伤认定那条路确实不好走——工伤保险条例写明了,喝酒喝出事的,一般不认定工伤。而且人死在酒后休息阶段,算不算工作原因也很难扯。

这几年法院判这类案子越来越硬气。甘肃有个醉驾身亡的,二审改判同饮者无责;湖南有个聚餐后猝死的,法院认定同饮者问过身体情况、及时送医就尽到义务了。核心就一句话:谁错谁担责,别想搞"人死必赔"那一套。

说白了,这判决给消费者吃了定心丸——正常去KTV消费,销售自己来陪酒,出事了别想往顾客身上赖。反过来也给娱乐场所提了个醒:员工健康管理得上点心,别光顾着推酒水。成年人喝酒,自己管好自己,这是底线。 http://t.cn/AXfZonoV

发布于 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