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将妻子捉奸在床,收情夫补偿费被判敲诈勒索,改判无罪后,又有新进展。
2021年3月,山东淄博男子路某酒店捉奸发现妻子张某与刘某某有不正当关系,双方协商后路某收取刘某某2.5万元补偿费,后刘某某报警,路某因敲诈勒索罪被一审判刑6个月、二审维持原判,服刑期间路父为获刘某某谅解代子退还该2.5万元。路某坚持申诉后,2024年10月淄博中院再审认定刘某某有重大过错、系主动补偿,路某无非法占有目的,改判其无罪。
2025年路父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刘某某,要求返还2.5万元及利息共约2.8万元,2026年3月张店区法院一审驳回起诉,理由为路父诉讼主体不适格、案涉款项属不法原因给付且民事诉讼不应干涉该无法律规定的范畴。路父对此不服,其代理律师表示将于一周内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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