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丙丙哇 26-03-21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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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教导员猥亵15岁少女获刑2年9个月# #15岁女生派出所办公室内遭猥亵#
建议对执法者犯法从重处罚,因为他们值得。

2025年6月,福建宁德,一名15岁女孩因殴打他人被通知到派出所教导员办公室。教导员李某支走其母亲,在办公室内对女孩实施猥亵,包括抚摸胸部、生殖器侵入口腔并抽插。直到2026年3月,法院以强制猥亵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9个月。

真让人脊背发凉!因为这不是一个“坏人”作案,是一个“守护者”作案。办公室是执法场所,制服是公权力象征,教导员是基层派出所的“家长”。当这些本该保护孩子的元素,全部变成了犯罪的工具和掩护,你让一个15岁的女孩往哪里逃?她以为自己去了最安全的地方,结果那是地狱的入口。

张先生想不明白的事,所有人都想不明白。一名守护百姓的基层派出所教导员,怎么会对15岁的小女孩下手?可这恰恰是最恐怖的地方,有些人的犯罪,不是因为他身处黑暗,而是他本身就是黑暗。制服和头衔不是他的铠甲,是他的通行证。

更让人窒息的是什么?2年9个月。这个数字,轻得像在侮辱“强制猥亵”这四个字。

一个15岁的孩子,可能要用一生去消化那间办公室里的记忆;而施暴者,两年多就能出来。有人说,法律有量刑标准。可当执法者犯罪时,“标准”这两个字本身就荒唐。

执法者比任何人都清楚监控死角在哪,比任何人都知道怎么让受害者闭嘴,比任何人都明白法律的底线在哪。他踩过去的时候,是故意的。

判决书说,李某当庭未提起上诉。不是认罪,是知道上诉也没用。可这种“认”,是认罚,不是认错。

2年9个月哈哈哈哈,我伤害了0人,还三年呢,凭什么啊??

发布于 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