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谈改革 26-03-24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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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重庆民政局领导母亲房事——法院判道歉是“帮倒忙”】现在法院对当事人判在媒体或网上道歉,有两种情况:1)确实是因当事人造谣、诬蔑、诽谤,被害人完全无辜,判道歉正确,效果正面;2)被当事人咬的一方,属于情人、离异夫妻或是官员,如果对方不是100%清水一样纯洁,要求咬人一方网上道歉,法院等于判了社死。
这件某女子举报重庆民政局领导的母亲名下有巨额房产的事,就属于第二类。因为谁都清楚:官员亲属若是有来源不明的财产,就有涉嫌转移财产的腐败嫌疑了。
这事的正确处理方法,先移交纪监委调查是否当中存在转移财产的问题,若没有,再由法院依法判决;如果有腐败,则是揭发有功了。
今后,需要研究对第二类情况,是否取消判在媒体或网上道歉? http://t.cn/AXf8XIp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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