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男子诉妻要12万扶养费被驳回#
上海七旬张大叔起诉分居两年的妻子徐阿姨,要求支付12万元扶养费。妻子反称因长期遭受暴力才无奈离开,且自身患病、每月退休金仅4100余元。法院查明张大叔月退休金六千余元,远超最低工资标准,不属于生活困难,最终驳回其诉求。
这暴露三点:一是张大叔经济条件优于妻子却主张扶养费,合理性存疑;二是婚姻中双方责任需基于实际状况判断,不能单方面强求;三是夫妻扶养义务以生活困难为前提,该判决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性。
婚姻里的扶养义务不是提款机,得看实际经济能力和需求。法律保障的是真正的生活困难,不是无依据的索取。也提醒夫妻间有矛盾要理性解决,别让法律纠纷成了情感的二次伤害。 http://t.cn/AXf8tAYf
发布于 天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