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文败类w律师 26-03-25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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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园石化加油站被立案调查#

“搭便车”“蹭名牌”,侵权+违法。

1.商标侵权

我国《商标法》第57条明确规定了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其中就包括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等等。

而搭便车、蹭名牌的,往往会涉嫌商标侵权。

2.不正当竞争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包括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

比如中园石化,在整体设计、字体、颜色、名称等,很容易被误认为中国石化,构成混淆,涉嫌不正当竞争。

现实生活中,这类蹭名牌、搭便车的商业行为很多。比如“云南中药”牙膏,“大森林”药店等等。

不过,实务中很多案例,都需要权利人自行提起诉讼维权,像行政部门立案调查的,还是比较难得。

#律师说法##以案说法#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