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先生拾光集 26-03-25 14:50
微博认证:中国摄影家协会 会员 摄影博主

#湖北30亩油菜被毁#30亩油菜被碾毁:基层治理不能“先毁后谈”,法治才是底线

即将成熟、再有一月就能收获的30亩油菜,被两台农机一夜碾成平地。湖北赤壁新店镇土城村的这场毁苗事件,撕开了农村土地纠纷中最刺眼的伤口:口头协议的模糊、程序正义的缺失、基层治理的粗暴,最终让农民的血汗与收成,沦为矛盾冲突的牺牲品 。

一、毁苗背后:一场“各说各话”的租金纠纷

事件的核心,是一份没有白纸黑字的口头承包协议。
种植户赵晶鑫称,2025年4月约定“种一年交一年租”,租金应在2026年4月30日缴纳,毁苗时并未逾期;村委会则坚称约定1月交租,因农户欠租违约、农田已转租,为不误农时才组织毁苗备耕 。
双方各执一词,没有书面合同、没有缴费通知、没有协商记录,“口头约定”成了权责不清的最大隐患。更令人错愕的是,村委会选择的不是调解、诉讼,而是直接动用农机“先毁后谈”,把即将到手的收成,变成了纠纷的“筹码”。

二、法律红线:村委会无权“私力救济”,毁苗已涉嫌侵权

无论租金争议谁对谁错,村委会直接毁苗的行为,在法律上站不住脚。

- 口头协议≠无效:《民法典》明确,口头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以“没签合同”为由否定约定。
- 私力救济被禁止:即便农户真的欠租,村委会也无权擅自毁坏农作物,正确路径是协商、调解或起诉,而非暴力毁苗。
- 侵权责任必须承担:故意损毁他人农作物,不仅要赔偿种植成本、预期收益,数额较大还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以“不误农时”“绿肥利用”为借口,掩盖程序违法、侵犯财产权的事实,本质是用集体名义,行侵权之实。

三、治理之痛:基层不能“以权代法”,契约精神亟待补位

这起事件,暴露出农村基层治理的三大短板:

1. 契约意识缺失:土地流转仍依赖口头约定,权责、期限、违约责任模糊,一旦起纠纷,农户维权无据 。
2. 程序正义缺位:纠纷解决跳过告知、协商、司法等环节,直接采取极端手段,透支村民信任。
3. 法治观念淡薄:部分基层干部把“集体利益”凌驾于个体权益之上,用行政命令替代法律程序。
高标准农田里的油菜被毁,毁掉的不只是一季收成,更是农民对基层治理的信任,以及乡村法治建设的根基。

四、问责与反思:从“毁苗事件”看乡村治理现代化

赤壁市纪委监委已启动问责,对镇、村相关责任人全面调查,并开展全市专项排查 。这一行动传递出明确信号:基层治理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任何“先斩后奏”“以权压法”的行为,都要付出代价。
对乡村而言,这更是一次深刻警示:

- 土地流转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权责、期限、违约条款,从源头减少纠纷 。
- 矛盾化解必须走法定程序,协商、调解、诉讼优先,严禁暴力处置、私力救济。
- 基层干部必须树立法治思维,把“依法办事”作为治理底线,而非“灵活处置”的借口。

30亩油菜的悲剧,不该只是一次个案问责,更应成为乡村治理的“清醒剂”。乡村振兴,不仅要兴产业、富口袋,更要兴法治、立规矩。只有让契约精神扎根、让法治成为共识,农民的权益才能真正被守护,乡村的和谐稳定才有坚实根基。

#纪委介入调查30亩待收油菜被毁##微博声浪计划##听见微博# http://t.cn/AXf1ujeZ

发布于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