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浩翔告黑##严浩翔[超话]# 我来科普,好多人都说为什么不告诽谤罪,法盲们听好了, 诽谤罪是刑事案件,需要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比如zs 、精神失常),门槛极高,很难立案。名誉权是民事案件,只要捏造事实、造谣污蔑、损害名声,就可以告。所以得出结论:告名誉权是最直接、最有效、最快能让造谣者赔钱道歉的方式。 不是因为心虚,而是因为这是对付网络谣言最精准的法律武器。并且律师声明原文写得清清楚楚:“恶意捏造、散播关于严浩翔先生的诽谤性内容”。律师已经把对方的行为定性为诽谤了。最后,在民事法庭上,告造谣、污蔑、毁名声,统一都叫“名誉权纠纷”。懂了吗?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