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日报 26-03-31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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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公积金新政甬九条发布# !最高可贷360万,买房更轻松了📢】

3月30日,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完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等有关政策的通知》(“甬九条”),全面优化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助力从“住有所居”到“住有宜居”升级✨

🔹 贷款额度大幅提升
首次首套最高可贷160万元/户,可贷额度倍数由20倍提至25倍。

🔹 多孩+人才可叠加上浮
多孩家庭可上浮50%,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分别上浮20%/30%/40%,两者叠加最高可贷360万元/户!

🔹阶段性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标准
原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住房已出售的,可相应核减贷款次数。

🔹 二套房首付降至20%
购买二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20%。

🔹 灵活就业更友好
增设按季、按年缴存方式,还贷能力测算更灵活。

🔹 优化全款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政策
全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持有该房屋期间,可凭房屋买卖合同、购房发票、不动产权证书,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 提取范围再扩大
全款买房可五年内多次提取,新增可提取公积金支付契税、维修资金、物业费(每年每人最高5000元)。

🔹 商转公优化
贷款金额不受原购房网签时间限制,统一参照二手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 贷后变更更便捷
婚姻变化或一方去世,可申请变更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记者 冯瑄 通讯员 林丹姝) http://t.cn/AXIfIZp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