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妻子患红斑狼疮男子起诉离婚#安徽这起婚姻纠纷,法院驳回男方诉求合理合法。系统性红斑狼疮不在法定“重大疾病”之列,男方以经济为由想撤销婚姻,是把婚姻当买卖,严重违背婚姻伦理。
多数人批评男方逃避责任,这没错,婚姻本就该同甘共苦。不过女方隐瞒病情也欠妥,虽法律没强制告知,但诚信是婚姻基础。
医学上这病规范治疗能正常生活生育,可个体有差异,部分重症费用高,也难怪公众担忧。类似案件里,隐瞒癌症病史离婚被驳,隐瞒精神病史则看实际影响,说明裁量要综合考量。
建议大家婚前坦诚慢性病史,筛选契合伴侣。社会也得加强疾病科普,减少偏见。婚姻不是儿戏,不能只算经济账,更要讲责任和诚信。大家觉得婚前该强制告知所有慢性病史吗? http://t.cn/AXINxHY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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