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融媒体中心 26-04-02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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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聚文明力量 共创文明城市#【《殡葬管理条例》2026年3月30日起施行】#讲文明 树新风##殡葬管理条例##移风易俗##你好酒泉##厚道甘肃##福地酒泉#

记者从酒泉市民政部门获悉,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新修订《#殡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于2026年3月30日起正式施行。这是1997年以来首次全面大修改,核心是强化公益属性,监管乱收费行为,保障设施供给,推广生态葬。

此次修订聚焦深化殡葬改革、保障群众权益、促进生态文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新条例”明确禁止在耕地、林地、城市公园等区域散埋乱葬,要求新建公墓须采用节地生态葬式(如树葬、海葬、骨灰格位存放等),现有公墓需逐步改造为生态型。同时,将“网络祭扫”“代客追思”等新型服务纳入规范,支持建设数字纪念园,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殡葬贵”问题,“新条例”强化民生保障。规定县级以上政府需将基本殡葬服务(包括遗体接运、火化、骨灰寄存)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对困难群体实行全免;明确殡仪服务机构不得强制捆绑消费,价格需公开透明,违规者最高可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

此外,“新条例”首次建立“殡葬信用体系”,将违规土葬、炒卖墓穴等行为纳入失信记录,与金融、交通等领域联合惩戒。民政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次修订既尊重传统习俗,又回应时代需求,旨在引导群众形成“厚养薄葬、文明治丧”的社会共识。

“新条例”的实施将加速殡葬行业从“重形式”向“重内涵”转型,助力乡村振兴与生态文明建设,为推进移风易俗提供法治支撑。

从3月下旬到4月上旬,酒泉市民政部门将与酒泉市融媒体中心、县市区街道社区合作,对《殡葬管理条例》进行广泛宣传。此外,将围绕“新条例”对民政部门、殡葬服务机构、街道、乡镇、社区、村组干部和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作者:兰新斌
编辑:石英
审核:王文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