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消费速报 26-04-10 11:10
微博认证:搜狐消费官方账号

【#警方回应男子开路虎加油500元逃单#】#律师回应男子开路虎加油500元逃单# 3月28日,江西九江杭瑞高速涌泉服务区北加油站发生一起加油逃单事件,一名男子驾驶无牌白色路虎SUV,加油近500元后,谎称手机在车上,在车内用手机线上付款,上车后随即驾车加速驶离。工作人员发现逃单后立即报警,但因车辆无牌、反光膜干扰监控画面、嫌疑人戴口罩导致面部被遮挡,警方无法追踪车辆轨迹及人员身份。加油站方面表示,若定性为恶意逃单,员工无需承担损失,由公司处理后续事宜。负责该路段的是江西省公安厅交管局高速交警总队直属二支队第一大队,警方已第一时间介入调查。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认为,男子驾驶无牌路虎加油后逃单,已构成违约。双方形成成品油买卖合同关系,司机接受服务后拒付费用并逃离,违反《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应承担违约责任,需赔偿油费及相关损失。同时,该行为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以虚构事实骗取服务,属行政违法行为,虽未达刑事立案标准,但可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1000元罚款。
http://t.cn/AXMcPd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