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奥迪车加油后逃单#
4月11日13时许:马某庆(男,21岁,外省人)驾驶黑色奥迪,在合肥包河区南淝河路一加油站加632元油后,未付费直接驶离。
- 现场:车辆遮挡车牌、车窗全黑,疑似故意逃单;加油员追赶2次未追上,按站规自行垫付632元(约4天工资)。
- 4月12日7时许:马某庆被传唤到案,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
法律与社会提示
- 加油逃单属盗窃/诈骗类行政违法,数额较大可入刑。
- 加油站“员工垫付”规则虽常见,但不合理、不合法,可向劳动部门投诉。 http://t.cn/AXM9pPvS
发布于 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