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官吕云锁以猥亵行政立案是错误的,应该以强奸罪刑事立案。
猥亵和强奸最大的区别是什么?猥亵可以是行政处罚也可以是刑事处罚,而强奸没有可能行政处罚起步就是刑事,这就是最大区别。
被害人指控的是猥亵吗?被害人渠女士报案请求的是追究强奸未遂+枉法裁判(图1),而警方定性是猥亵给予的行政立案(图2)。
定性上怎么区分猥亵还是强奸?全在目的上,强奸是以发生性交关系为最终目的。自媒体“四海瞭望”曝料中明确渠女士称吕云锁意图发生性关系(图3)。而新黄河是第一个报道的新闻媒体,新黄河宣称记者拿到了被害人提供的16分钟录音,不仅没有对自媒体曝料提出任何质疑,反而是大段确认了自媒体曝料内容(图4)。就是说新黄河也佐证了自媒体曝料的真实性。如果是猥亵都得手了16分钟,为何吕云锁还意犹未尽?为何最后是被害人摆脱拉扯夺门而逃?
虽然表面上吕云锁符合强制猥亵罪的特征而且是既遂,但犯罪目的上强奸更准确。如果这个分析成立,那么行政立案就是错误的应该纠正。
曝料人“四海瞭望”第一篇曝料中,从未提到过猥亵二字。新闻媒体都是按行政立案关于猥亵的定性创建话题报道的,导致大家一致认为就是猥亵,争议不过是刑事还是行政,思维一直在猥亵范畴打转转,只要在猥亵的范畴内就有了裁量空间,就有了行政处罚的余地。笔者认为应该是强奸,而强奸没有行政处罚的回旋空间,只能是刑事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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