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书喵 26-04-17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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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向高《亡女圹志》记他的第三女,因为出生在浙江,名字就叫叶江(为啥不叫叶浙……),万历庚寅(十八年)出生,是正妻俞氏的女儿。叶向高任职南京礼部,女儿十岁了,俞氏送次女回老家,而叶江随着父亲去南京,叶江更依恋父亲而不依恋母亲,当时人都觉得很奇特,大概是因为古代父亲和女儿关系亲近的不怎么多,很多父亲甚至和女儿都不熟。
后来叶向高想辞官,女儿很现实地劝阻说:“爹年纪还没到五十,怎么就不做官了?家里房子又小,生活费也没有,做官至少还能住免费房,有收入呢!”(小姑娘这时候才十三岁,很有头脑嘛!)女儿还说动了母亲和庶母一起劝,但是叶向高就不听,还是辞官回乡了。
回乡路上,还没到家,叶向高要顺路去爬山,就让女眷先返乡了。结果过了五六天,他旅游完了回去,还没到家就听说女儿病死了,惊骇万分,赶到家一问,原来在分别的时候,女儿就已经病了,却要求家人不告诉父亲,说爹要快乐旅游,不能因为牵挂我而分心。叶向高又回忆说女儿从小就很懂事,她小时候偶尔娱乐,我告诫一下,她就不玩了。古人对孩童的赞美就是“不好戏弄”也就是不爱玩,安安静静遵规守纪的才是好孩子,但是也未免太压抑天性了。叶江这个小姑娘已经算是得到父亲宠爱的,却仍然觉得父亲游玩比自己生病更重要,真是规训得太好了。她死的时候,才十三岁啊!
叶向高最后说,叶江曾经许配给他同年林某的儿子,她未嫁而死,林家还是给她营建了坟地,说预先造了三个穴,左边给叶江,中间留给未婚夫,右边留给未婚夫将来会娶的正妻。于是叶江以未婚妻的身份葬到了林家坟地,叶向高还挺欣慰的。他表示虽然“嫁殇非礼也”(冥婚是不符合礼法的!顺带吐槽,现在人说冥婚是封建糟粕,其实封建都不能背这口锅,儒家是反对冥婚的),不过礼法可以为情义让步,女儿反正是林家媳妇了,葬他家祖坟合情合理!这个,我也不知道咋评价的好,毕竟古人好像还有一种迷信就是不给未婚夭折的女儿入祖坟,只能单独葬在别处,甚至还有一些家族不给女儿落葬的,那就只能扔去乱坟岗了……从这个角度出发,林家能接纳未婚妻葬过来,都可以算是很好心了。(当然肯定也是因为叶向高地位高,男方不想断绝这个姻亲关系。)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