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村支书被举报违建1500平楼房##监管部门对襄阳123大厦选择性失明#
湖北襄阳“123大厦”事件是一起典型的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实施违法建设、监管部门选择性失明的案件。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应责令退还、限期拆除。涉案建筑达1500平方米,远超农村宅基地及自建房法定标准,明显违反《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及当地宅基地管理规定。
肖某身为村党支部书记,本应带头守法,却以“我家1500平跟你没关系”公然对抗群众监督,折射出基层权力失范。当地监管部门长期“选择性失明”,致使违建从开工到建成无人过问,涉嫌行政不作为。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八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应予以处分。
事件曝光后虽已免职并拆除,但暴露出基层治理中权力监督缺位、审批流于形式等问题。唯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防止“123大厦”再次拔地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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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