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觉完毕。
看了一下一审判决书内容,法院意见那里显然采用了答辩人的答辩意见,能看出相较于被告律师提供的答辩意见跟证据,原告律师的起诉状跟证据都写得很麻麻。
因为判决书只能看到法院引用部分,不清楚原告提供了什么证据,但被告律师应该提供了巨量网络讨论的相关证据,直观让法官看到了关于讨论量的体量对比。
仅就双方提供证据来看,判决没问题。官司打的就是谁的证据能说服法官谁就赢。
作为法学🐶来说很期待二审。
发布于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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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下一审判决书内容,法院意见那里显然采用了答辩人的答辩意见,能看出相较于被告律师提供的答辩意见跟证据,原告律师的起诉状跟证据都写得很麻麻。
因为判决书只能看到法院引用部分,不清楚原告提供了什么证据,但被告律师应该提供了巨量网络讨论的相关证据,直观让法官看到了关于讨论量的体量对比。
仅就双方提供证据来看,判决没问题。官司打的就是谁的证据能说服法官谁就赢。
作为法学🐶来说很期待二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