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丽丽起诉前公司追薪近250万元#【#崔丽丽起诉前司工伤待遇案将开庭#:追薪近250万元,此前遭公司实控人性侵,被鉴定为十级精神工伤】4月21日,@极目新闻 记者从崔丽丽处获悉,她和前公司的工伤待遇案将于4月23日14时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八里台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本次开庭将继续围绕崔丽丽被侵害后停薪留职期间的薪资问题。
崔丽丽及其委托代理人要求德科智控赔偿两年停工留薪期内崔丽丽的工资,及此前未发放的加班费、带薪年休假、未休假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共计约250万元。
据媒体报道,2023年9月22日,当时身为德科智控销售总监的崔丽丽到杭州出差,其间参加商务宴请后醉酒,遭到公司实控人(总经理)王某性侵。经过一场艰难的诉讼,2024年4月2日,法庭判决王某犯强奸罪,服刑四年,并赔偿崔丽丽3000元。被侵害后,崔丽丽则患上了创伤后应激障碍,无法继续正常上班。而她所在的公司不仅没有帮她申报工伤认定,还以“旷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为由要与她解除劳动合同,崔丽丽只能前往天津市津南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2024年11月,天津市津南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崔丽丽所患创伤后应激障碍与2023年9月22日的创伤性事件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为工伤认定提供了关键证据。12月,崔丽丽收到天津市津南区人社局出具的《认定工伤决定书》,明确其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
2025年1月,公司因不服工伤认定决定,向人社局和崔丽丽提起行政诉讼。
3月24日,津南区劳动仲裁委做出裁决:德科智控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裁决双方继续履行合同,公司需支付崔丽丽停工留薪期工资、周六加班费、带薪年假工资等共计113万余元。但驳回了崔丽丽要求公司支付她来回杭州取证的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的诉求。双方都不服此次裁决结果,均向津南区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7月,法庭宣判,法院判决驳回公司诉讼请求,维持工伤认定决定。8月11日,历时20多天的等待,公司未提出上诉,工伤案《行政判决书》最终生效。至此,崔丽丽成为中国首例获工伤认定的职场性侵案受害人。
2025年9月23日,本案曾一审开庭,后由于崔丽丽工伤劳动能力伤残鉴定问题,案件中止。12月27日,崔丽丽被鉴定为十级精神工伤,她将鉴定结论提交给工伤待遇案的主办法官,该案恢复审理。
崔丽丽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本次开庭,她将向法院提出13项诉请,包括因职场性侵导致的精神伤害在工伤待遇上应如何计算?因职场性侵导致的精神伤害,在工伤待遇上应如何计算?企业是否构成违法解除?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其工伤医疗费、十级伤残等级对应的一次性伤残待遇等是否该向公司主张等。(极目新闻记者 李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