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丽热巴已发起多起维权诉讼#杭州千炎万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阜阳志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在付费短剧中擅自使用AI技术替换迪丽热巴肖像,被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该案首次确立“可识别性肖像侵权”原则,驳回了“技术巧合”的抗辩理由,明确营利目的加重侵权责任。
发布于 江苏
#迪丽热巴已发起多起维权诉讼#杭州千炎万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阜阳志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在付费短剧中擅自使用AI技术替换迪丽热巴肖像,被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该案首次确立“可识别性肖像侵权”原则,驳回了“技术巧合”的抗辩理由,明确营利目的加重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