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携带野生兰草乘车被刑事立案# 】近日,湖北襄阳市南漳高铁站,铁路安检员在例行安检时,发现一名旅客行李中夹带疑似野生兰科植物,立即通报执勤民警,对其行李进行开包检查。该旅客携带兰科植物共四丛,称其是从老家山上采挖,打算带回家种植。经专业森林公安民警鉴别,该兰科植物确系野生,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旅客行为已涉嫌非法采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属于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严重违法行为。目前,当地已就此案展开刑事立案侦查。有人说,确实不知道误挖了名贵兰草,也要被判刑吗?法律专家:不知法、不懂法、“无心之失”这些理由不能成为法律上的免责借口,“不知其罪”不能免责。
不少人认为,普通人哪会认识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只是喜爱花花草草,在山上挖一棵就可能被判刑,这个处罚是不是“有点儿重”?这位旅客是不是“有点儿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郭旨龙:我们刑法有一个罪名,叫作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那么根据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对于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危害了两株以上就构成犯罪,危害十株以上那就是情节严重,法定刑要升格。根据新闻线索,她是采集了四丛,四丛的话至少是四株,超过了两株的入罪标准,已经涉嫌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来源:央视新闻 视频/天眼新闻 李舒涵) http://t.cn/AXxY1n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