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丽热巴赢了9场AI换脸官司,可她的脸还在被批量“出租”
4月23号那天,嘉行迪丽热巴工作室的微博发了一则不长的声明,语气平实得像是通知你家楼下的快递柜又满了——但内容让人后脖颈发凉:40起案件,9起已判,全是冲着AI换脸和网络辱骂去的。杭州千炎文化传播、阜阳志尚文化传播两家公司,拿迪丽热巴的脸往短剧里一贴,角色连台词都懒得改,人设直接拉垮成“贪财好色还挨打”的工具人。北京互联网法院没手软:公开道歉,赔钱,一个字没少写。荣某某、徐某某、何某某几个网友更简单,几条带图带字的辱骂帖,法院判赔精神抚慰金——不是象征性给五百,是真金白银算进去律师费、公证费、时间成本。
你别以为这事只发生在明星身上。央视去年悄悄跟访了两个素人:一个刚毕业的女生,在某平台刷到一部短剧,男主脸一转,她手抖得差点摔手机——那是她自己的脸,被AI拓下来,加了双下巴、眯眯眼、浮肿眼袋,剧情里还被“丈夫”踹倒在地。另一人更离谱,脸被挪用后,角色全程猥琐谄笑,台词句句踩雷。俩人查IP、录屏、做司法鉴定,折腾三个月,最后平台只给了句“已下架”,出品方罚了15天禁播——那部剧当时播放量7000万。对吧?7000万次,每一次播放,都是你脸被别人用一次。
国家网信办今年4月甩出《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白纸黑字写着:没本人点头,不准拿人脸训练模型,不准建模,不准上线“高度相似”的虚拟人。可现实呢?一季度某短剧平台自曝核查1.5万部作品,下架1718部,处置670部——但全是等投诉来了才动。没人投诉?那片子就继续播,继续分红,继续用你的脸演“丑角”“反派”“笑柄”。
现在那份征求意见稿的截止日是5月6号。业内人喝茶时聊得最多的是三个词:啥叫“高度相似”?谁来量?要是AI只还原你72%的五官比例,算不算侵权?平台说“算法自动审核”,可审核逻辑从不公示;法院判得明明白白,但立案要找律师、要取证、要飞北京开庭——打一场官司,花三万,赔八千,你还得请事假。
迪丽热巴赢了,可胜诉书不是防火墙。她的团队能养专职法务盯全网,普通人呢?你连自己被换脸都不知道——短剧更新太快,平台标签太乱,AI生成的脸又不像盗图那样留水印。前两天我翻推荐页,顺手点开一部叫《闪婚总裁赖上我》的剧,女主眨眼那一下,眼尾弧度、法令纹走向、甚至笑时右脸比左脸多一条细纹……我愣了三秒。不是像,是太像了。像到让我下意识摸了把自己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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