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清歌 26-04-27 23: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一部不存在的法律,竟在中国各地30多家法院和检察院被郑重援引,而且错误持续七年之久居然无人察觉。直到本月,四川省巴塘县法院公告引用相关虚假法规后被上级法院提醒,才引发全国范围自查。这个司法界低级的集体乌龙,才在多年后公诸于世。
据《新京报》不完全梳理,2019年以来,全国已有超过10个省份的30多家检察院、法院,在它们发布的印章启用或更换公告中,援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或《公安部印章管理办法》。各地司法机关随即删除相关错误公告。而后,其他单位也被揭犯过类似错误。例如,呼伦贝尔市编办2019年印发《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在文件制定依据部分,就曾明确列入《公安部印章管理办法》。
地方司法机关引用不存在的“空气法”并非首次发生。公开资料显示,早在2020年,就有人发现,一个虚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涉及刑事犯罪若干程序问题的处理意见》,被不少上诉人引用。尽管最高法院曾在几篇裁定书中明确提出上述法律依据不存在,仍有一些地方法院直接指出《意见》存在并据此对案件进行判决。

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