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个故事。最近香港有个不大的案子给内地人上了不小的一课。一位月薪14万的教授,拿1000块想买个方便,结果换来4个半月的牢狱。他抱怨香港太一板一眼,可这位教行为经济学的老师还是没明白,正是他抱怨的那个东西,保护了没有关系没有背景的普通人。这个故事你一定要点赞收藏一下,转给更多人听听。
他叫杜渡,48岁的香港城市大学副教授,北京大学本科毕业,芝加哥大学博士。2000年前后来到香港,在城市大学经济金融系教了快二十年书。教的行为经济学,研究人怎么做出理性选择。可是四年前的一个下午,他的理性给他上了狠狠一课。
杜渡通过香港美联物业看中一套房,当场签了临时租约。可是回家后思前想后又后悔了。他想悔约。但按合约,取消要赔3.2万违约金——一个月的租金,外加中介一个月的佣金。杜教授想省下这笔钱。于是他在微信里给中介转了1000块,并留言说,"帮我向公司隐瞒这件事。"杜教授还对此作出了解释,他说,"在内地……如果两个人相互也有一点交情……直接私了,根本不用让公司知道,我可能还是更习惯像内地那种处置方式……香港什么都一板一眼,我觉得真的没必要。"
可这在香港呆了20多年的老师,似乎明白啊,香港不需要你讲人情。中介不仅没有收那1000块。还立马向公司汇报了这件事。美联物业直接上报给了廉政公署。就这么丝滑。没有犹豫。没有权衡。没有"就这一次"。
杜教授傻了。一个月前,案件在香港沙田裁判法院正式开庭。杜渡站在被告席上,罪名是"向代理人提供利益"。教授自己辩解说那1000块是"补偿",不是"贿赂"。同时还说,自己来港后交际面其实很窄,所以还是按照内地经验内地的人情世故在做事。但法官没信。法官说,"芝加哥大学博士,在香港接近二十年,不可能不知道法律。也不能以不了解文化作为借口。"
杜渡的辩护律师称事实上当事人在20分钟后就撤回了这1000块。钱没给出。而且涉案金额如此之小。应该从宽免于处罚。法官也驳回了。法官说,撤回不过是因为当事人得知,这个贿赂方案对方没接受。香港防止贿赂条例规定,提议即犯罪。贿赂罪也没有小额豁免。香港法治逻辑很简单:任何金额的贿赂都是在侵蚀系统的信任基础。这和金额大小没关。
法官最终宣判:4个月15天。杜渡的高校生涯大概率会受到影响。
你看,权力的公共信用不是一句漂亮话。诚信是一个可以量化的公共产品。香港廉政公署今年初做过一个调查。91%的香港市民认为,即使是最小额的贿赂,也会破坏整个系统的信任。而与之对照的是杜教授那句话,"香港什么都一板一眼,我觉得真的没必要。"
这句话也是杜教授这个故事的浓缩。他在香港住了二十年还搞不懂,有些东西不需要变通。规则不是枷锁,也不是经济学理性,而是让陌生人之间能够互相信任的那条线。没有这条线,你每次签字都要怀疑对方会不会反悔,每次付款都要担心对方会不会卷款跑路。每次都要靠关系、靠交情、靠"咱们都是熟人"。那才是真正的累啊。
四年前那个普通的下午,一个高校的中年男人,坐在电脑前,掏出1000块想买个方便。但他不知道,他触发的系统已经开始报警了。这就是法治社会日常运转的样子——不需要惊天动地,不需要铁面无私,一个普通人做了一个普通的选择,把另一个越界的人送上法庭。而正是这些普通的选择,构成了整个系统运转的底座。 http://t.cn/AXJICKJT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