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派新闻 26-05-06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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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 #男子照顾岳父10年离婚获50万补偿#】5月6日,据河南高院“豫法阳光”:李某与徐某于2012年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均系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徐某未工作,主要在家照料岳父。2020年9月,李某向徐某出具一份手写字据,约定:“每个月给徐某3000元用作生活开销,1年后给徐某办理北京户口。”2023年10月,李某以感情破裂为由首次起诉离婚,被法院判决驳回。2025年,李某再次起诉要求离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徐某虽同意离婚,但表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照料李某父亲长达十余年,尽到了相应的家庭照料义务,故要求李某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后方才同意办理离婚手续。法院审理认为,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本案原被告相识、结婚已十余年,因双方均系再婚没有生育子女,且秉性各异,导致隔阂加剧,原告在被判决不准离婚一年后再次起诉要求离婚,且态度坚决,被告当庭亦同意附条件离婚,夫妻关系不再有继续维持的必要,依法应准许双方离婚。考虑到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在原告家中生活并照顾其年迈父亲的客观事实,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的规定,法院酌定在双方离婚时原告李某给予被告徐某经济补偿500000元。#丈夫放弃工作照顾岳父离婚要求补偿#@九派新闻 http://t.cn/AXJTaZ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