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李济海
26-05-11 20:19

超速罚款,嘿嘿,又涉嫌狐假虎威——假借国家名义对抗国家法律欺压人民(目标:劫财以肥小金库)。事实:限速60、本人车速76、罚款100元记3分。涉嫌狐假虎威劫财之理由: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5条,案渉道路限速应不得低于70。案渉限速是60——这60之设定合法吗?法律依据在哪里?是否符合立法程序?是否违反《立法法》第91条“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权利的规范”之禁令?本人感想:1、开车流浪江浙沪皖,常见低于70之限速标牌(甚至限速30、40,这是开汽车还是骑自行车?),本中华人民严重怀疑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任性用权肆意妄为”而问世。2、若这些脱离驾驶实际的标牌都落实,估计各地交管12123APP可比各地高速收费站。总览我流浪的江浙沪皖地区:处罚所谓“超速”,目前只有滁州最积极。滁州交管部门很穷吗(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法吃法)? 貌似合法的限速60或50或40、猎人为捕猎而设置的貌似平安和谐的陷阱,两者本质相同。披着羊皮的狼。披着法律外衣的劫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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