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儿个在江西,听说一事:
白酒大佬茅台把江西赣酒给告了。
大概的经过是这样的,茅台诉赣酒包装侵权,一审判决的结果是茅台超90%的诉求被驳回,法院仅认定"斜杠三段式"标识和背标麦穗设计构成侵权,故茅台索赔的99万元最终仅获判9万元,赣酒觉得这两个元素是白酒行业沿用多年的通用设计,并非茅台独创。不能粗暴打上"茅台专属"的烙印,同时希望出台更细的品牌混淆的客观判定标准、以及行业通用设计元素的使用边界,所以目前赣酒上诉了。
和懂法的朋友聊这事,他们说:新时代新问题对法官们经常有新考验,既要坚决支持保护原创和创新,让法律为真正的智慧结晶撑腰;又要警惕将知识产权保护扩大化为对通用资源的不合理垄断。到底是共建一个健康的市场,还是简单粗暴的不懂变通,不能让2006年南京彭宇案那个法官任性的判决再次重演,产生大范围的舆情,这个就相当考验二审法官了。
刚查了查,发现茅台还告过北京二锅头呢[偷笑]
#商标保护不能变商标霸权##赣酒硬刚茅台为江西老字号争口气#
发布于 河北
